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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要求上进。
5、根据我院学生学习实际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的即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
二、申请审批和确认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出具乡镇以上贫困证明或收入证明。
2、由系里进行初步审查,结合学生日常生活表现,综合班主任和同学意见。
3、确认后,由系里盖章和系主任签字,上报学院。
4、学生处进行再次认定,并将名单进行公示(一般为五天)。
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最终认定,并酌情给予相应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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