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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发布日期: 2007-03-12 16:54:16

  

  一、 代表选举办法:

  1、正式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原则上为每班总人数的10%(如:班级人数30人,代表3人;班级人数35人,代表人数4人)。
  2、班级选举大会参加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3/4得票数按高低排名。
  3、高年级班级因特殊原因,在选举代表参加学代会方面却有实际困难的,可向大会筹委会提出申请放弃名额,经学院团委审批同意后,报大会筹委会备案。
  4、代表候选人应是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他们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信任;能够如实反映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同学的意见,是非分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5、代表候选人构成需要有广泛性。代表候选人中要有学生会组织的各级干部,要有工作、学习优秀的学生和先进集体代表,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女生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
  6、正式代表选举产生后,各班将候选代表资料于3月16日前送交大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楼208)审查。
  7、代表和候选人不可同为一人。
  8、3月19日公示北京电影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单。

  二、 关于代表团的产生于组成

  1、代表团以学院为单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设10个代表团,即文学系代表团、导演系代表团、表演系代表团、摄影系代表团、美术系代表团、录音系代表团、管理系代表团、动画学院代表团、摄影学院代表团、电影学系代表团,由各学院学生会负责组团。
  2、各代表团由正式代表组成: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人。凡各院学生会主席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建议各院组成代表团时可考虑他们作为团长,以便沟通信息和联络工作。
  3、各院系团总支书记负责指导、帮助本院代表团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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