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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媒体实习生"系列活动正式启动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2-06 11:00:55

  

由北京电影学院团委、电影学系团总支主办,北京电影学院电影学系学生会、电影学系"媒体实习生"团队承办的"媒体实习生"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一、活动名称
北京电影学院"媒体实习生"系列活动

二、活动背景
    现今社会,随着每年毕业生人数的不断增加,应届毕业的职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对于当今的大学生而言,一个好的实习计划、一个好的实习地点、一个好的实习鉴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大学生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为自己寻找到一个适合自身专业同时又是业内王牌的理想实习场所。本次活动就是出于以上原因,基于北京电影学院学生的自身专业特点,结合当今社会的职场需求,为众多的电影学院的在校学生构造的一个平台。通过一系列的比赛活动,让那些实力超群而又苦于找不到合适实习场所的同学脱颖而出,为他们搭建与业内王牌实习单位沟通的桥梁。帮助他们找到理想的适合自身专业发展的实习场所,使他们在自己未来事业发展征途中迈出坚实的一步。

三、活动理念
传播职场发展理念,锻造自身专业技能,成就未来职业梦想

四、合作单位
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
凤凰卫视
21世纪网络
《电影艺术》杂志社
《新京报》
……

附1:北京电影学院首届"媒体实习生"系列活动比赛章程

一、参赛资格
目前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各系、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正式注册学生及旁听生均可参加。

二、参赛类别(本次大赛共设三影评比赛、节目策划比赛、剧作策划比赛三项)

1、影评比赛:由主办方规定影片,参赛者从自选的角度进行评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长度的影片评论。比赛分为三轮。形式为笔试(初赛、复赛)和口试(决赛)两种。
2、节目策划比赛:以谈话类栏目为模板,写出相应的栏目文案
3、剧本策划比赛:按照指定要求完成一份完整的可操作的电影剧本大纲。比赛形式为初赛(笔试)和复赛(面试)。

三、奖项设置

影评比赛奖励:
①、 一定的物质奖励
②、 优胜者可以到合作单位中进行系统实习

节目策划奖励:
①、 一定的物质奖励
②、 优胜者可以到合作单位中进行系统实习

剧本策划奖励:
①、 一定的物质奖励
②、优胜者可以随同相应专家进行剧本策划实习

四、大赛赛程 (2007年12月5日-12月29日)

三项比赛同时开始,交叉进行,统一颁奖。
1、 影评比赛:
①、 初赛:自由影评,参赛的同学自由撰写一份3000字左右的影评,影片不限,角度不限。(淘汰率为40%)
②、 复赛:命题影评:参赛的同学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给定的十个关键词中任选三个,完成对一部新近影片的影评。(淘汰率为40%)
③、 决赛:现场影评:参赛的同学在现场抽取一部短片,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现场评论,并接受相关专家评委提出的问题,最后由专家评委决定最终的优胜者。

2、 电视栏目文案策划比赛:
①、初赛:以谈话类节目为模板,写出相应的栏目文案。(淘汰率为80%,具体细则附后)
②、 决赛:接受专家评委针对其初赛的栏目文案提出的问题
奖励:①、一定的物质奖励 ②、优胜者可以到合作单位中进行系统实习

3、 剧本策划比赛:
①、初赛:可分组,也可独立参赛,参赛的同学自己撰写一份剧本策划案交由评审会评选(淘汰率为80%,具体细则附后)
②、决赛:通过初赛的同学,现场面对评委,针对评委就初赛的策划所提的问题做出回答,专家评委根据选手的初赛、复赛成绩综合评定决定优胜者

具体时间安排:
12月5日-12月13日
1、 收集影评比赛初赛影评
2、 收集节目策划初赛文案
3、收集剧本策划初赛文案
12月14日-12月16日
1、 各初赛的评选工作结束
2、张贴复赛名单
12月17-日12月26日
1、 影评复赛的评选工作
2、张贴影评和剧本策划比赛决赛名单
12月27日
1、 张贴节目策划获奖名单
2、剧本策划比赛决赛
12月28日
1、 影评比赛现场决赛
12月29日
1、节目策划比赛决赛
2、此次活动获奖者颁奖仪式

五、评选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评委制。综合几位资深评委的意见得出对一名选手的判断。

六、参赛办法
·所有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寄送,E-mail: sheng.shixi@gmail.com。请注明本人的专业、年级以及参赛的项目。
·参赛者请务必于宣传海报上所规定的日期将作品送交大赛组委会,如超出大赛组委会的截止日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组委会不予另行通知。
·所有送交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七、创作内容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在不违反及抵触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予以创作,如有违规,大赛组委会将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并不予另行通知。
2、所有参赛作品在遵守以上第一条的前提下,创作内容、角度不限。
3、曾经参加同类型比赛的作品,只要版权属于作者本身,均可参加这次活动。

八、版权归属
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组委会拥有宣传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电子媒体、平面媒体、互联网、移动媒体、活动广告等)

九、大赛公约
1、若参赛作品与另一作品有70%以上雷同程度,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抄袭认定,并保留取消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进行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除特别申明外,参赛作品,参赛活动的视频、静帧图像、文字资料将会由主办方无偿用于本次活动在电视、互联网、展播以及其他与本次活动配合的宣传行为,参赛者予以配合并接受。
4、参赛期间未经组委会同意,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5、任何个人和组织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6、主办方有权对参赛者、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参赛作品进行有效监督。主办方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提出警告、取消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等。
7、所有关于本次活动的任何资料统计均以主办方后台资料为准。
8、参赛选手在整个参赛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主办方的各种宣传活动,并按照活动规则规范自己的行为。
9、如有任何原因导致电脑、网络、电话、技术,或不可归咎于主办方的任何事由,而使参赛者的任何资料有遗失、错误或毁损的情况发生时,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在本次活动期间,因故不能正常进行时,主办方有权利决定取消、终止、修改、延迟或暂停本活动与其一切相关行为。
11、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或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
12、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大赛的所有参赛章程。
13、本活动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及时张贴宣传海报予以说明,若参赛者不结婚搜本协议的修改,可有权退出比赛。
14、主办方保留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2:北京电影学院首届"媒体实习生"系列活动剧本策划比赛细则

[一] 故事梗概及剧本大纲
[二] 剧本的创作过程和创作意念
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该剧本的创作思路及故事梗概(3000字)
2.该剧本的文化背景分析
3.该剧本的市场背景分析
4.剧中情节冲突的设计思路
5.剧中人物设置的设计思路
6.分析该作品的艺术性与商业运作如何有效结合

附2:北京电影学院首届"媒体实习生"系列活动电影谈话类节目(30分钟)策划比赛细则

一、 选题:
二、 编导阐述:
1、 谈话对象的背景介绍
2、 对于这期节目的结构阐释
三、 具体内容:
1、 主持人寒暄语
2、 编导前期制作VCR文字内容
3、 演播现场主持人谈话故事点概括
4、 主持人可提问的问题
5、 主持人过渡语

例:

编导阐述:


PART ONE
主持人开场白:


主持人与嘉宾寒暄:


VCR
片段
解说词
片断
片断
解说词
演播室现场:
故事点1:

故事点2:

故事点3:


PART TWO
VCR
片段
解说词
片断
片断
解说词
演播室现场:
故事点1:

故事点2:

故事点3:


PART THREE
VCR
片段
解说词
片断
片断
解说词
演播室现场:
故事点1:


故事点2:


故事点3:


PART FOUR
VCR
片段
解说词
片断
片断
解说词
演播室现场:
故事点1:

故事点2:

故事点3:


北京电影学院团委、学生会
北京电影学院电影学系团总支、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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